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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故事化
作者:闫建强 加入时间:2008-5-28 13:02:00
“新闻传播故事化”是近年来电视新闻传播业界积极尝试的一种传播形式。新闻人物化、人物故事化,故事细节化、结构悬念化,这种带有明显通俗故事色彩的新闻叙事方式契合了受众的共同心理需求,容易与受众形成情感互动。用“讲故事”的手法创作新闻,大多讲述的是百姓身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具有强烈的平民意识,观众看了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这就可以让观众在情感上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亲近感,从而容易对新闻事实的报道形成认同感。

从大众的普遍接受能力来讲,制作法制节目就应该讲法制故事,说法制新闻。因为一般的老百姓主要是想在听故事的同时,从中得到某种启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普通的新闻事件通过一种故事化的方式变得生动形象,以贴近观众的观赏需求。我们注意到,有些需要法律帮助的观众就喜欢看一些邻里纠纷怎么解决,经济纠纷怎么解决,自己的孩子出了毛病怎么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故事;而另外一些观众则是在满足自己猎奇心理的同时,想要吸取一些故事中的教训,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所以我们的故事化的电视新闻,就应该抓住人们的收视心理,满足受众的收视需求。在讲述新闻的过程中,通过悬念的设置,大大地提高观众对于新闻的关注度。

首先要通过导语营造悬念。在新闻画面出现前,运用导语,先吸引观众的注意力,然后再用画面来表现新闻事实,解开观众的疑问。表现方法一是“重点前置”法,即只把事件的重点或者结尾告诉观众,而故意隐去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具体细节,引导观众产生对真实情况的疑问。这样,观众就会想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从而产生观赏的兴趣。二是“提问”法,即对事件中最不寻常的部分进行提问,并且制造矛盾,促使观众去思考答案,然后在报道中予以解释说明。

其次就是在情节的安排上设置悬念。有些故事情节很容易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所以我们在情节安排上就可以有意地打乱正常的叙述顺序,先利用一些扣人心弦的情节引起观众兴趣,让他产生看到最后,了解整个事件真实情况的迫切愿望。

在摄制电视新闻时,要充分体现电视新闻强烈的现场感,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从电视的摄录设备看,电视新闻的采编同期录音已被广泛应用,它不仅能获取拍摄对象的形象,而且能声画同步地把与时空一致的鲜活的世界生动地摄录下来,从而具有快捷、方便的记录功能,编辑出的节目给观众以强烈的现场感,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增强了可信度。

在对新闻进行编辑和加工的时候,则可以充分利用音乐、电影、漫画、flash(动画)等其他的媒体形式。这些新的表现方法可以起到增加新闻趣味性、填补影像空白,增强可视性的良好效果。

总之,故事介入电视新闻报道,可以把沉重、敏感的话题,把最积极、最生动、最具闪光点的东西用故事化、情节化、细节化的电视语言描述出来,既有生动鲜活的纪实性、可视性,又有真人真事的启示性、示范性;观众在故事的讲述中也就能够有一种新鲜感、好奇感,能把节目环环相扣地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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